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概述
【考试要求】
(一)识记
1.民事诉讼的概念;
2.民事诉讼法的概念;
3.民事诉讼法的体例;
4.民事诉讼法的四项任务;
5.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、对事效力、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;
6.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;
7.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;
8.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;
9.诉讼上事件的行为的概念;
10.诉的概念;
11.诉的种类;
12.诉的要素;
13.诉权的概念。
(二)领会
1.民事诉讼发生的原因;
2.民事诉讼的特点;
3.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;
4.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;
5.民事诉讼法四项任务之间的关系;
6.民事诉讼法效力的法律意义;
7.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;
8.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其他有关法律关系的异同;
9.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主导地位;
10.不同种类诉的区别;
11.诉权的内容。
【要点详解】
第一节 民事诉讼
一、民事纠纷及其解决途径
1.概念
民事纠纷,又称民事争议,是法律纠纷的一种,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,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。
2.特点
(1)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;
(2)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;
(3)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。
3.分类
(1)财产型纠纷;
(2)人身型纠纷。
4.纠纷解决机制
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,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。其种类有:
(1)自力救济
自力救济,有时又称私力救济,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,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(法内,法外)
(2)社会救济
社会救济,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。具体包括调解(诉讼外调解)和仲裁两种方法。由国家赋予这些纠纷解决结果一些法律效力。
(3)公力救济
公力救济,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,其典型是民事诉讼。诉讼的特点:一是国家强制性。二是严格的规范性。
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:有公益型和市场型两种基本运作模式,还有不同层次的社会性和行政性纠纷解决方式。
一是和解,二是调解,三是仲裁,四是诉讼。
二、民事诉讼的概念
民事诉讼,是指法院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,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,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。
三、民事诉讼的特点
(1)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、当事人、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;
(2)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,具有国家公权性;
(3)从诉讼对象来看,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;
(4)民事诉讼应严格的依照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,具有严格程序性。
(5)具有权威性,终局性。
3.与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的关系
(1)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同;
(2)诉讼对象不同;
(3)当事人处分权不同;
(4)结案方式不同。